觉,在芙洛拉说出这句话后,周围的空气仿佛安静了一瞬。
“小时候学琴时,我每个周末都在客房睡的,也喜欢搂着这里的大狗毛绒玩具睡觉。它的手感可比你好多了。也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大狗狗还在不在。”
“不过说来也怪……我完全不记得为什么会突然终止学习。我只记得自己好像从楼梯上摔下来了,跌得很严重,但为什么会突然摔跤完全忘掉了。爸爸妈妈也不告诉我原因,你知道是为什么吗?布拉姆斯。”
藏在密道中观察这一切的布拉姆斯拳头紧了紧。
他当然知道。
他太知道了。
当初他意外发现芙洛拉对一切毛茸茸的东西都有好感,便努力
学习编制手艺,想在芙洛拉生日时,送给她一双自己亲手制作的兔毛拖鞋。
他原本以为,经过这么多夜夜夜夜的接触,小芙洛拉应该已经习惯了自己的存在。
可当他试图将拖鞋亲手送给她时,每晚都亲昵地抱着自己的女孩却惊恐得尖叫着逃走了!
布拉姆斯下意识追了几步,就看见对方在惊慌失措中重重摔下楼梯!
那一刻,布拉姆斯如坠冰窟。
原本炽热的情感瞬间被冰冷的恐惧所取代。
她……她就这么害怕自己?
布拉姆斯已经无数次从镜子和母亲的瞳孔中知道,自己被大火烧伤后的模样有多可怕,也知道就算他戴上白瓷面具,也依然惊悚得仿佛是恐怖电影中的幽灵凶犯。
可他从来没想过,竟然芙洛拉在看到他时竟然会吓得落荒而逃!
周围的空气似乎在一瞬间静止凝固了,沉重得压得他喘不过气。
因为每晚抱着芙洛拉亲昵而产生的希望之光刹那熄灭,果然……自己还是待在无尽的黑暗与寂静中,才更加符合社会对自己这只怪物的期待。
他最后看了一眼倒在血泊中昏迷的芙洛拉,转身走入密室中。
把自己的一生都困在狭小晦暗的空间里。
每次父母提出让他出来晒晒太阳,多和同类接触,甚至想让他学会上网聊天,以不见面的方式和外面的世界沟通,他都会想起,当年芙洛拉惊恐逃走的背影。
世界伤得他好痛。
大火很痛,人也很痛。
他只想乖乖地待在密室里,用阴暗和潮湿把自己保护起来,哪怕它们同样也在蚕食自己的血肉。
可是,布拉姆斯没有想到,当他准备就此腐烂一生时,他记忆里的小姑娘竟然回来了!
在看到她的瞬间,布拉姆斯就感觉自己的心脏坏掉了。
它跳得好快。
芙洛拉的声音依旧娇娇糯糯的,带着点可爱的小鼻音。
走过门廊时,空气中荡漾着她身上淡淡的果香,可口又诱人。
尤其是当她指尖触摸小人偶头发时,指甲熟悉的搓揉动作让布拉姆斯自己的头发都在发烫!
她几乎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连习惯性的小动作都没有变!
布拉姆斯喉结滚了滚。
他深深记得对方指尖的温度,在每一晚抱着自己时,烫得他浑身战栗。
有个声音在脑海中不断回响:留下她留下她留下她!
他毫不犹豫地遵从了内心的喧嚣,抢走她的鞋子。
没有鞋子,人类就无法离开,不是吗?
尽管后来在母亲的劝说下,他不情不愿地归还鞋子,但他得到了芙洛拉的承诺!她说会带礼物给他!
礼物!
布拉姆斯已经许久没有从外人口中听到这个词了。
他期待不已,甚至愿意为她出门干掉几个试图染指芙洛拉的人渣——那些人看着女孩的眼神让他无比恶心,谈论起女孩的口吻更像是在品评餐盘里待宰的肉。
他不准这些龌龊东西在芙洛拉身边留下气味。
更不会允许他们夺走她!
她是他的,就像小时候每一个互相拥抱的夜晚一样。:
只属于他一个人。
在等待着收礼物的时候,布拉姆斯也没闲着,白天他会继续编织兔毛拖鞋和毛衣,有时候也会站在窗口看向她的房间;夜晚……夜晚则会按捺不住,顶着月光溜到她身边,近乎贪婪地感受她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