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想要顶着个大黑眼圈,脸色蜡黄,无精打采的样子去路演吗?那还不是没得选择,创业初期,时间分秒必争,那就是一个九死一生的开始。
总之,谁不想做一个完美的人,谁不想在这世上只留下自己最美的一面。
可说到底,这天底下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不然人总不会一直强调要扬长避短。
之后,她任凭路筱在她脸上拍拍打打,涂涂抹抹,直到路筱举着根正红色的口红想要给她点朱唇时,她毫不犹豫伸手握住路筱的手腕,义正言辞的拒绝:“太红了,我不适合涂这么红的颜色。”感觉立马就老了好几岁。
路筱闷声笑了起来:“中国红特衬你肤色,我给你随便搞一点点就行,不会很红。”
很显然黄时雨压根就不想要涂这种大红色的口红,也不想要衬什么肤色,别说是这种颜色的口红,其它颜色的口红她也没涂过几次,总感觉嘴巴糊了一层薄薄的东西,怪不自在的。
她张了张口,刚想说什么,忽然觉得身后有一道令人无法忽视的目光,正牢牢锁在她身上。
存在感极强。
黄时雨对身后这道目光感觉很熟悉,就好像她很久以前也这样被注视过。
但她明显想不起来,思忖了一下,还是稍微偏了下头,越过自己的肩膀想要去找寻这道目光时,却意外撞进一双好看的桃花眼里。
黄时雨眸子微颤。
李行舟的眉眼融在黏稠的白光里,身体也被灯光蒙上一层朦胧的光线,静静地望着她,突然间很温柔地对她笑了笑。
黄时雨呼吸微滞。
心里百转千回着。
李行舟什么时候开始盯着她看的?
是一早的时候?还是路筱给她化妆的时候?还是都有?
黄时雨僵硬地挺直背,就是这么一不留神的功夫,路筱趁着她愣神的时候,举着口红往她嘴唇点了几下,纵享丝滑般的速度,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原本的唇色早已被掩盖住了。
虽然是哑光质地的口红,但她总感觉嘴唇有股黏腻感,说实话她其实很想擦掉,但看路筱一脸很满意的样子,旋即,又把这个想法打住了,这种场合下,她没有很想做那个扫兴的人,不舒服就不舒服吧,忍几个小时就好了。
可这么一来难受的就是她了。
黄时雨把头偏了回来,“好了,好了。”她抬手挡了挡路筱伸过来的手,一想到李行舟的眸光,顿时有些坐如针毡,“就这样,可以了。”眸光又忍不住往他那一瞧,发现李行舟早已扭过头去,而且听得还挺认真。
她忍不住怀疑,是不是自己多心了。
路筱明显没发现黄时雨的异样,眸光不移的在她脸上打量片刻:“这样有精气神多了。”随后,她把口红盖好往包里一扔,拿了一块镜子对着黄时雨照,“你看看,你现在就像一颗玻璃弹珠子,任何角度都考验不了你。”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乌发红唇,即使是比赛大厅的强顶光,也把她的皮肤照得一点瑕疵也没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球更是被铺上一层细碎的光芒,跟曾经处在事业和爱情巅峰期的时候并无二致。
黄时雨沉默了下来,她心里刚刚闪过一个跟现在俨然是格格不入的词。
春风得意。
既陌生又久违。
在路筱充满友爱,带着期盼的眼神注视下,黄时雨斟酌了很久,微微点了点头,正想说点什么的时候,就看到路筱敛去所有神情,很认真地对她说道:“时雨,我跟沈离婚了。”
“什么时候的事?”她的目光毫无疑问带着震惊,之前这两人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这么突然,是发什么了什么事吗?怎么她都没听路筱说起过。
纵然聪明如黄时雨,也猜不出个所以然。
此时,台上参赛者刚演讲完,比赛大厅顿时响起热烈非凡的掌声,黄时雨往台上轻瞥了一眼,底下坐着的评委一个个有秩序地开始提问,声音经过话筒的传输四平八稳地在耳边响起。
“就前不久。”路筱不想在这么多人的空间里讲自己的事,只能言简意赅地跟黄时雨解释了为什么跟沈最终会走向离婚的这个过程,说完又怕被黄时雨误会自己没提前跟她说这事,是故意瞒着她,没有把她当朋友。
她知道黄时雨不喜欢被欺骗,因为欺骗就代表着不真诚,但她确确实实是拿黄时雨当朋友,她们两个人之间还是有挺多相似的地方。
一样倔强,一样认死理,一样事业心重,一样没什么知心的朋友。
她始终相信,人跟人能成为朋友,无非家境因素,磁场原因,还有就是底色相同,俗话说得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老话有的时候不无道理。
黄时雨定定地看着她,自然能看到她纠结的神色,还有愁眉不展的脸。
就在她以为这段离婚的原因还有什么其它令路筱难以启齿的因素时,路筱拧着自己的手解释道:“我不是故意不跟你说,有时候是想跟你说的,但总是感觉找不到特别好的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