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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夏宛吟已经背叛了你(1 / 2)

“这是什么?是淮之哥哥你买给我的礼物吗。”林云姿喜得满面红光。

周淮之眉心锁紧,伸手来夺,“阿姿,你别闹,给我。”

林云姿背过身,打开盒子――

昏昧里,映入眼底的,是一颗三克拉的粉钻戒指。

纯净无暇,光芒绚丽。

她一眼就被迷住,兴奋得嗷嗷叫,“啊!淮之哥哥!我好喜欢好喜欢这枚戒指啊!你怎么知道我最爱粉钻?你太懂我了!”

“阿姿,这戒指不是给你的,是给宛儿的。”

周淮之盯着戒指,眼神变得柔和,“这是我一早就给宛儿预订的,海城有位师傅手艺不错,我这次拿去让他给加工一下。

宛儿的婚戒丢了,我怎么也得给她补一个。”

“那你就给她补个白色的就够了,粉色的这个我真的好喜欢。她一个瞎子能看到什么?给她粉钻也是浪费。我不管,我就是要这个!”

林云姿妒忌得眼底冒火,二话不说就把戒指往自己的无名指上硬套。

“阿姿你别闹了,还给我!”

周淮之急忙又伸手来夺,林云姿却死活不肯还给他,“这是我按宛儿的手指围度做的,你的手指头比她粗,你戴不上的!”

比,她,粗?!

林云姿气得脸色一片胀红,更用力地把自己的手指头往戒指环里塞。

“粗”这个字,男人堆里绝对是夸奖。

女人堆里,就是羞辱!

结果是,戒指戴到一半,撸不上来,也套不下去,勒得林云姿手指头肿胀成了紫红色,滑稽得像一小根紫薯,痛得她眼泪都喷了出来,嗷嗷乱叫。

什么正常人手指这么细啊?

夏宛吟是骷髅兵投胎吧?!

坐在副驾驶上的何流听着后车厢里咚咚咚的动静,喉结滚了滚,还感慨周总身体真好啊,足不点地忙了三四天,回来还能跟林小姐这么闹腾。

只是,两人搞了三年,为什么林小姐的肚子还没动静呢?

该不会,是她身体有什么毛病吧?

终于,周淮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戒指从林云姿手指头上撸了下去,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

而林云姿的手指,已经肿胀得不成样子,差点儿没秃噜下去一层皮!

“我戴不上,夏宛吟她也别想得到!”

林云姿落下车窗,气急败坏地将戒指丢了出去。

“你――!!”

周淮之清俊的脸庞登时怒气暴涨,大吼一声,“停车!”

豪车刹停在路边。

周淮之迅速推开车门下车,打开手机的手电筒模式,跳进草丛里找寻戒指,大手在冰冷的雪地里摸来摸去。

何流和司机慌忙下车追过来跟着一起找。

林云姿冷得瑟缩着肩,跺着脚站在路边,不停地嚷嚷:

“淮之哥哥,外面太冷了我们快回车上去吧,万一你着凉了可怎么办?让司机和何秘书找就好了啊。”

周淮之猛地回头,冷飕飕地瞥了她一眼,又继续低头寻找。

他什么都没说。

但这一眼,却让林云姿头皮发麻,比被男人劈头盖脸骂一顿更让她不舒服。

她尚不知,男人会在两种情况下厌烦自己的情人:

第一种,玩腻了。

第二种,摆不清自己的位置。

见男人压根不搭理自己,林云姿恼羞成怒地大喊:

“周淮之,你对夏宛吟这么好有什么用?她私下早就背叛你,和别的男人乱搞在一起了!你还给她买这么贵的粉钻戒指,跟肉包子打狗有什么区别?!”

“你说什么?”

周淮之身躯僵住,眉骨抽动,“宛儿……背叛了我?”

但马上,他又像听到了什么逆天的笑话,连连摇头,“嗤,不可能,这世界上什么人背叛我都可能,但宛儿绝不可能。”

那个十六岁就跟了他,每个月她来大姨妈卫生巾都是他给她买,刚成年就迫不及待把自己毫无保留交给他,连替他坐牢都义无反顾的女孩。

背叛他,开什么玩笑。

林云姿为了上位,真是什么瞎话都编得出来。

“淮之,你可别忘了,她不是以前的夏宛吟了,她是劳改犯夏宛吟!”

林云姿冷笑嘲讽,“她跟一群罪犯生活了三年,再纯良的人耳濡目染也会跟着品行败坏。人全身上下血液循环一遍才20秒,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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